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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下学期校级研讨课课程安排、本学期课程考核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浏览次数:817

各位老师好!

按校机教2015【39】号文:立项建设的研讨课一般为48学时,其中授课学时不超过30学时,研讨学时不少于18学时。学生修完该课程规定的任务后,可获得课外研学0.5学分。为做好校级研讨课相关工作,特通知以下相关事宜:


一、关于本学期课程考核:咨询电话:52090229(教务处实践科)
课外研学学分认定。


二、关于任课教师兼课酬金\工作量认定:咨询电话:52090221(教务处教研科)


三、关于2017-2018-3学期排课、选课:咨询电话:52090226(教务处教务科)
1、预排课表见附件。
2、因教务处拟在14周(12月28日)安排学生预选课,请务必在12周(12月10日)之前返回确认结果。返回方式:发送短信至手机18351872623(请勿发送微信)。请注明是否开课、教师姓名、课程名称、希望开课的校区、开课时间,若您的课程不在课表中,也可发短信添加。

谢谢大家!

附件:17-18-3学期校级研讨课预排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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