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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时间和科目政策调整有关文件的函
发布时间:2014-04-17         浏览次数:107

                                      藏教函〔2014〕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走的是一条边摸索、边实践、边完善的路子。2014年,西藏自治区对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政策措施,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公平竞争的平台。从2014年开始,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每年4月份组织实施,并取消收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专业课成绩政策;基层公务员公开考录工作安排在第二批,每年7月份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西藏籍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政策调整宣传工作,现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调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4号,以下简称《公开考录意见》),发送贵厅(委),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协助我们将此《公开考录意见》转发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各类高校。并要求请各高校在西藏籍大学生中大力宣传《公开考录意见》,宣传工作务必做到西藏籍高校学生人人皆知,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公开考录政策调整情况,以便毕业生以调整的公开考录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做好备考。
二、请各高校西藏籍毕业生务必经常关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及时查看西藏自治区有关就业和公开考录政策解答和通知。
特此函告,恳请协助做好工作。

 

藏教函[2014]4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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