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学年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友助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黄筱鑫发布时间:2013-09-30浏览次数:1637

 

接学生处通知,2013学年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友助学金)评选工作已开始,请符合如要求并有意愿申请的贫困生仔细查看附件中相关评选规定,在2013年10月8日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申请。

申请规定:

 1. 本学年已获得大额奖学金(5000元及以上,包括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其他校友基金会奖助学金)的贫困生原则上不再获得助学金。

 2. 同一学年除特别优秀或特别困难贫困生,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助学金。

 

、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金及校友助学金上报材料:

     1. 统一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不得手写),签名须手写;表格必须在一页,不得改动格式。

     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复印件一份

 

请于10月8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文科楼辅导员处(此次助学金暂时不需要在学工系统中申请)。(2-4年级贫困生还需要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稿在此时间前发至邮箱younghsi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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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30

附件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摘录)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必须为本学年提交贫困生申请并获得学工系统认定的1-4年级贫困生

二、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级(金额为2000元、3000元、4000元)。资助标准根据教育部当年文件确定。

 

校友助学金的评选对象和评选要求

一、校友助学金评评选对象必须为本学年提交贫困生申请并获得学工系统认定的2-4年级贫困生,金额为2000-4000不等

二、校友助学金评选要求: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 家境清贫、生活俭朴;

3、 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成绩优良;

4、 在校期间,愿意参加学校团体活动或参加了一定的公益服务(如志愿者活动)的学生优先。

  

 

 

附件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